政見
一、台灣民族獨立公投:對外以台灣名稱自稱,不再使用中華台北。
二、住民自決建國:制定一部適合台灣的三權分立新憲法。
三、打破司法獨裁:平反陳水扁、郭瑤琪、張燦鍙等政治迫害案件,推動法官法與陪審團制。
四、推動原民自治:尊重原住民自治,保有原住民特有文化。
五、申請加入聯合國:以台灣新國家名義提出申請,加入國際組織。
六、環境世代正義:終止核能電廠,發展綠色能源,確保永續發展。
七、紮根台灣文教:強化台灣主體文化與教育,落實台灣本地史觀。
八、強化在地經濟:終止與中國的ECFA、服貿、貨貿等不平等協議,保護台灣經濟自主。
九、建立社會公義:台灣住民養老照顧及教育補助一律平等,改革軍公教退休所得替代率。
十、確立性別平權:修改民法第972條,落實性別平權。
十一、終結媒體壟斷:反對財團壟斷媒體,禁止中國等外資入主台灣媒體。
十二、落實直接民主:補正鳥籠公投法,改革立委選制,廢除集會遊行法。
十三、改善醫療制度:推動醫師醫療責任險、病人醫療意外險、醫療過失除罪化、醫護工時合理化等方案,以解決醫界六大皆空等困境。
十四、推廣體育運動:特別是適合國人的足球及棒球等運動,以培養強健體魄的國民,並給予職業運動員足夠的資源與協助,增加國人和世界 各國互動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