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
1、選舉制度革新:取消公職人員選舉選票補助款,採公辦選舉降低參選費用,當選後將該筆選票補助費以及立委半數薪水捐出成立弱勢族群慈善基金協助其生老病死之用及成立台灣國家正常化制憲正名基金。
2、司法革新:改人民陪審制,依照大法官530號解釋司法院審判機關化一元化,改革法學教育,停止職業法官考試,法官民選,修改律師法,強化律師訴訟及濟弱扶傾權能,一處入會全國執業以加強維護正義功能。
3、政府體制革新:正名制憲,內閣制,三權分立,清除黨國體制修改不合時宜法令及台灣主體去除中國為名法令,主權在民、還權於民、人民自決,廢止公投不能綁大選及不能改變政府體制之違反憲政民主原則法律,速立中共代理人法及難民法,與中國採平等互惠原則,禁止五星旗飄揚台澎金馬。
4、轉型正義:清理黨產及接收的日產,歸還住民原墾地,並追討不義國產,堅持台灣國民身分證,反對中國台灣身分證,政治冤案如林宅血案、陳文成尹清風、陳水扁等冤案錯案、兆豐及軍備採購等弊案徹底公開檔案及調查。
5、財政稅務制度革新:廢除違法函釋,合理稅賦入法;檢討統籌分配款,租稅公平化,加強租稅行政救濟功能,防杜不肖財團逃漏大量稅捐,降低菸稅。吸菸有礙健康,應設公共吸菸室以維護人民權益。
6、社會福利革新:解決少子化國安危機,對於剛結婚年輕人提供便宜合宜住宅居住並補助育兒津貼10000元及給予成家立業必要協助,老農津貼10000元,老人年金6000 元,政府補助友善病房看護。
7、活絡經濟革新:鼓勵台商回流,對於回流產業給予優惠及租稅特赦。
8、文化教育革新:全面檢討各級學校教材大綱,制定官方語言政策,原住民主要語言及英語列入官方語言,召開全國教育會議育討論長遠教育政策,政府補助學貸零利率,幫助年輕學子安心就學從容就業。
9、勞動政策革新:週休二日勞資協商,含派遣工基本工資30000元,本外勞薪資脫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