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
以寬廣客觀利民的角度來監督國家政策,聽取人民心聲上諫法案使得人民無憂慮。在憲法保障下維護宗教的權益。實踐立法
正義終結破除政黨勾結。
宗教權益;
推動立「宗教法人法」以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及維護宗教自由。政府應再次開放補辦登記程序,使未登記的寺廟神壇在輔導後
能合法且有良性發展。政府應尊重各宗教文化在各直轄縣市及縣市設置「專爐專燒」的大型環保金爐,以解決目前垃圾焚化
爐染燒金紙之對神明祖先不敬弊病。
家庭價值;
尊重傳統家庭文化價值,政府應成「家庭發展委員會」全面推動人倫及家庭教育。為兼顧家庭與民生需要,政府應開放,符
合情節聘僱家傭並由政府統一辦理。
經濟產業;
為提升產業單位工作效率,政府應積極招募人才,集思廣益來提升經濟產業,並由勞資雙方自行商討休憩時間。為提振經濟
及降低經營成本,政府應將外籍與本籍之薪資有所區分,另外統一合理訂定外籍之薪資。
社會秩序;
政府應積極與各宗教單位、學術單位、社區大學合作並共同推動傳統優質文化精神及觀念,深根校園教育,以振興倫理道德,
淨化世道人心,共創溫馨、良善與和諧之社會。
軍公教年改;
為維護政府施政威信,以及肯定軍公教人員長期對國家之貢獻,應在兼顧年金制度之健全永續發展之前提下,適當回復軍公
教退休年金給付。
政治;
要求修法調整立委選區,使每一選區可選出三名立委,政治才不會被統獨口號壟斷,人民聲音才能在立法院出聲與監督。
要求修法解除不分區立委得票5% 才能分配名額的限制,真正民主不應限制小黨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