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
一、要求並監督政府貫徹財政紀律,逐年降低各級政府舉債額度,勿債留子孫
二、督促政府修法,將台東列為法定「偏遠地區」,逐年調高下列各項中央政府必須挹注預算比例,以平衡國土發展及偏鄉基
礎建設落差:
(一)交通建設(包括鐵路、道路、航空及離島海運軟硬體)
(二)醫療建設(包括醫護人員不足的補充、及健保對於偏鄉醫療的加重補助、與適合台東地區醫療軟硬体設備之建構)
(三)觀光建設(包括持續補助開發具台東地方特色的景點、及舉辦對台東觀光有利並永續週期性的活動)
(四)農業發展 (以推動建設台東農漁牧業進入冷鏈產銷體系為基礎前提,推動農漁牧產品檢驗設備普及有效檢驗降低費用及程
序,確保台東生產農產食品安全,建立台東農漁牧產品安全衛生品牌,促進老農及小農收入及在地年青人返鄉務農之意
願)
(五)促進教育資源均衡 (提高益助台東地區學生就學學費補助及優良師資優先聘請與補助,台東地區學生參加任何國家舉辦考
試均比照原住民設配套措施加分規定)
(六)補助台東地區公部門提高偏鄉地區公務人員及從業人員之偏鄉加給
三、重新檢視軍、公、教、勞工、老農等退休年金不合理之社會福利制度
四、督促政府加速並落實全面司法改革、並落實建立司法通譯制度協助語言不通者參訟
五、督促政府訂定可行之海外補充勞動力政策,補充農村及偏鄉地區勞動人力不足,以落實發展台東地區農村經濟,減低農民
勞動力成本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