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
一、落實原住民族自治法,爭取原住民族各族群成立自治區。
二、實現原住民族各族群及部落的融合。
三、爭取改善原住民部落教育、文化、體育、道路交通、農業灌溉設施及家庭自來用水等建設,以落實部
落前瞻基礎建設計劃。
四、依法規定,原住民傳統領域內的資源採取與建設,必須經過當地原住民族的諮商同意的權利,森林保
育業務應回歸原住民人負責,以保障原住民族的權益。
五、提升原住民部落經濟,督促成立各產業運輸合作社,提高青年人創業創新貸款額度,爭取族人學子就
學學雜費全免及外地就學生活補助等。
六、設立並接受部落族人陳情窗口,一步一腳印反映及協助,解決族人最困難問題。
七、依據縣議員職務的規定,強力監督南投縣府的各項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