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
我的治鄉主張
一、輔導成立合作社建構部落自主產業,活化社區、社團組織運作發展。
二、成立高中、大學畢業學子讀書會,培育青年子弟報考公職考試,加入家鄉行政服務行列。
三、強化村辦公處及里幹事之服務功能,落實在村辦公服務效能。
四、爭取提高水資源回饋基金,輔導農業耕地水資源灌溉系統之利用。
五、活化鄉內原住民文化館,廣納收集傳統文物,充實館藏內容之展示。
六、興設傳統建物集會所兼農產銷售市集,促進經濟生活發展。
七、推動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劃定及增編原住民保留地工作。
八、公共造產統一規劃及造植復林,增進鄉政財政資源。
九、興設村落森林步道,發展生態觀光,活化部落產業發展。
十、研議公墓管理及解決公墓道路設施及用地不足問題。
十一、輔導民宿及露營產業發展,改善道路安全及衛生設施。
十二、溫泉普及化,整合其利用性,自主營運管理;並通盤檢討清泉風景特定區土地分區使用。
十三、廣設社區、部落路燈照明設施,建立認養制度。
十四、媒合企業、機關提供勞務工作,促進鄉民就業機會。
十五、建立原鄉共存共榮社會,保障原鄉漢族同胞權利與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