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
一、消除對原住民族一切形式的不平等,並增進社會包容,督促市政府完成原住民族發展及保障自治條例相關子法之立法
工作,落實並實質保障原住民族權益。二、要減輕家庭教育負擔,原住民學生自學前至高等教育期間學雜費
應予全額補助,並提供適性發展之工讀機會,並拓展原住民就學機會,平衡教學提升原住民實驗學校之教育品質,
強化原住民重點學校之教育發展。三、要確保各族語言傳承,要求市政府擬定桃園市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計畫,提升
學習族語意識,規劃階段教學、地方本位、族群知識為本之課程,有效提升語言復振工作。四、要重視原住民族專
業人才,市府比照國手養成模式專案培植原住民各類傑出人才,並獎助深造與媒合就業。五、要參與重大公共建設,
各級承攬桃園航空城等公共建設之單位,應優先聘用原住民勞工。六、要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打造原住民族
多元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整合各類文化創意產業,發揮群聚經濟之功能,達到產業發展之目的。七、要落實居住正
義,督促市政府依據原住民居住實際需要,原住民租屋及建購修繕住宅須編列足額足戶之預算補助,並於規劃原住
民專屬社會住宅,原住民必須參與設計,以增加文化認同。八、要建立自幼及老之各級社福網,寬列生育及育兒津
貼預算,注意學齡學生經濟需求,提供失業及待業人口就業促進津貼,給予原住民長者有安養需要者適當補助。九、
要依據實際需求,提高原住民急難救助、醫療扶助、死亡救助之金額,並簡化各項補助申請之程序與限制,減輕家
庭負擔。十、要依照各區原住民需求,設置天幕型活動會所,並配合多元使用之目的,輔導設置簡易球場、射箭場
或其他原住民族活動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