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
一、中低階層的急先鋒。
二、制訂「國中小校園學童安全保護法」。保護學童在校安全,加強校園警衛。
三、檢討教改,終結十二年國教亂象。
四、檢討「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讓校長權責相符、教師安心工作、家長放心學童交學校。
五、訂定「文官中立保護法」。文官行政中立,依法行政,不受上級非法指揮。
六、制訂「中華民國軍人基本法」。依法保障軍人權益。
七、監督政府照顧勞工、並立法保障勞公權益。
八、監督政府落實年青家庭住者有其屋、解決年青人居住問題。
九、爭取板橋地區都市更新國際化居民應有的權益。
十、監督落實「勞動三法」,爭取關廠勞工應有的權益。
十一、立法保障中小企業(小型工廠)。
十二、立法保障台灣彰、雲、嘉、南各縣等沿海蚵民的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