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
一、海洋及水利政策
1.爭取預算投入再生水相關設施建設,積極開發伏流水等多元水資源以解決缺水困境。
2.建構韌性城市,推廣高雄都會區滯洪經驗,加速山林區水土保育,以因應未來極端氣候可能災害。
3.倡議海岸永續環境,監督海岸法施行細則之訂定與實行,確保國土復育及永續管理。
二、推動高雄亞洲新灣區再生與開發,由中央協調各單位產權土地,規劃為新興產業園區,提升高雄城市競爭力。
三、促進高雄新創平台,協助媒合創投企業及資源募集,提升技術並增加能見度,鼓勵在地青年創業,吸引高雄子弟回鄉。
四、持續推動旗鼓鹽文創觀光特區,發展在地巷弄文旅經濟,重視文化史蹟保存,讓文創觀光成為高雄經貿發展新動能。
五、加速旗津港埠用地解編與開發,同時協調中央積極改善旗津交通問題。
六、廣邀市民參與高雄鐵路地下化後地面之開發,整合政府與民間共識,尋求城市發展最大利益。
七、監督三民中都地區重劃開發,完善社區整體發展與維護計畫,打造高雄新都心。
八、立法獎勵產業穩定人力資源政策,減少低工資、長工時等非常態工作,勞資雙方共享政策獎勵,並落實勞資對等協商機制,創造更優質尊嚴的勞動環境。
九、落實教育資源均質化,技職、常態、頂尖教育分立並重,增設實驗性特色中小學,並爭取預算投入特教資源。
十、監督政府落實長照制度,除妥善照顧失能及需長期照護者,為失能者家屬建立喘息服務,給予家屬心理支持,提升失能家庭生活品質。
十一、督促中央修改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從嚴規範並加強查緝,徹底落實源頭管理。
十二、推廣新住民母語教學,鼓勵新住民第二代學習媽媽母語,培育東南亞第二外語人才。